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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日期:2024-02-04 09:56:25 点击数:

  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雪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2、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了7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发行面值总额76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转股期限为2022年9月2日至2028年2月23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7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友转债”,债券代码113641。

  根据《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华友转债”自2022年9月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华友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0.26元/股,本次修正前转股价格为81.18元。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2月19日起算,在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64.944元/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华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二)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三)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的“华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华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1.18元/股向下修正为45.00元/股。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9.85元/股,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8.38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6.18元,股票面值为1元。故本次修正后的“华友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9.8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友转债”转股价格由81.18元/股向下修正为45.00元/股。

  调整后的“华友转债”转股价自2024年1月31日起生效。“华友转债”将于2024年1月30日停止转股,2024年1月31日起恢复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新能源锂电行业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接近或低于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计划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公司终止2021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77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04,82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5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978,612股,回购价格为28.72元/股;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涉及18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19,564股,回购价格为40.98元/股;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涉及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6,652股,回购价格为44.24元/股。

  公司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1,3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两人同时获授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30,52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9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412,120股,回购价格为32.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3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18,400股,回购价格为31.41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08,341,891股减少至1,697,206,54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708,341,891元减少至1,697,206,543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79号华友钴业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线、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为控股子公司华友衢州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友衢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9,706.75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能源衢州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7,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新能源衢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8,089.96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资源再生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资源再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3,2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巴莫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78,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巴莫”)为成都巴莫分别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成都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2,877.00万元人民币,天津巴莫为成都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3,652.85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巴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按持股比例(含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天津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8,7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巴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浙江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0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新材料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0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巴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一般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新材料、广西巴莫、广西锂业分别向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美元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新材料、广西巴莫、广西锂业合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85,205.9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金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和华友衢州为华金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华友衢州为华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友进出口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友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9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衢州为公司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2,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进出口和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钴镍”)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9,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截至本公告日,华友衢州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5,500.00万元人民币,华友进出口和力科钴镍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0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预计担保金额为2,250亿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经上述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决定并同意:公司为华友衢州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新能源衢州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7,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公司为资源再生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成都巴莫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78,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成都巴莫为天津巴莫全资子公司,除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外,天津巴莫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天津巴莫为成都巴莫分别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公司为天津巴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除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按持股比例(含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外,天津巴莫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公司为浙江巴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浙江巴莫为天津巴莫全资子公司,除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外,天津巴莫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公司为广西新材料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广西巴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一般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公司为广西新材料、广西巴莫、广西锂业分别向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美元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公司为华金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和华友衢州为华金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华友进出口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华友衢州为公司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2,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华友进出口和力科钴镍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9,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友衢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9,706.75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新能源衢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8,089.96万元人民币,公司为资源再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3,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成都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2,877.00万元人民币,天津巴莫为成都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3,652.85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天津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8,7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浙江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广西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广西巴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广西新材料、广西巴莫、广西锂业合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85,205.9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华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华友衢州为华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华友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900.00万元人民币,华友衢州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5,500.00万元人民币,华友进出口和力科钴镍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前一次担保公告进展日至本公告日期间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为上市公司自身或其控股子公司,均不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镍、铜金属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铵;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四氧化三钴、陶瓷氧化钴、碳酸钴华体会体育、草酸钴、金属钴、三元前驱体及金属铜、海绵铜、粗硫化铜、金属镍、氯化铵、硫酸铵(固体和液体)、硫酸锰、硫酸锌、磷酸铵镁、磷酸铁、碳酸锂、碳酸镁(中间产品)、氧化镁、氢氧化钴、铝片、陶粒、透水砖、粗制锗的氢氧化物、硫化铜钴、粗制碳酸镍、粗制碳酸锰、铁精粉、无水硫酸钠、粗制碳酸锌生产;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钴系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相关材料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业设计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技术咨询、转让、分析检测及其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天津巴莫36.86%的股权,同时华友控股已将持有的天津巴莫25.20%股权代表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合计控制天津巴莫 62.06%的表决权,天津巴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无水硫酸钠(元明粉)、工业用纯水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友衢州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新能源衢州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7,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

  资源再生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成都巴莫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78,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成都巴莫分别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天津巴莫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

  天津巴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按持股比例(含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浙江巴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华友控股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广西新材料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广西巴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

  广西新材料、广西巴莫、广西锂业分别向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美元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

  华金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金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和华友衢州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友进出口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公司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华体会体育、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2,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华友衢州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9,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华友进出口和力科钴镍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中,华友衢州、新能源衢州、华金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具有经营控制权,因而为其担保时未有反担保,部分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华体会体育,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9,228,207.71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6,219,469.64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841,479.20 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221,032.79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抵押金额946,226.0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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